文明单位,是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成绩突出,效益显著,管理先进,服务优良,内外和谐,积极创新,履行社会责任,经过自愿申报,群众满意,社会认可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评选,由地方党委和政府或上级党政机关批准命名的先进单位,是基层单位四个文明建设综合性成果的最高荣誉。
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人们改造自然的物质成果。可以分为社会主义物质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物质生活建设两个方面。物质生产建设指的是工业、农业、建筑业、运输业、公共饮食业以及从事管理、加工工作的那一部分服务性行业等各种物质生产行业的发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社会主义物质生活建设是指人们吃、穿、住、行等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物质生活方式的改进。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指的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领导人民所形成的与物质生产相适应的在政治上的一种进步过程、进步状态和取得的积极成果的总和。其基本内涵: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治国。这三者之间是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一种发达的制度文明,是一种行为规范文明和程序化文明。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两个方面:即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要解决的是整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教育科学文化建设要解决的是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现代化建设的智力支持问题。这两个方面密不可分,缺一不可。
社会主义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的一种形式,它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依据、以人类的可持续发展为着眼点,在开发利用自然的过程中,人类从维护社会、经济、自然系统的整体利益出发,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注重生态环境建设,致力于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使现代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基础之上 ,以有效地解决人类经济社会活动的需求同自然生态环境系统供给之间的矛盾,实现人与自然的协同进化,促进经济社会、自然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